二部门部署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工作
2025年11月10日 来源:中国产业播报
发改委消息,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,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》,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,有力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,日前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《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
《意见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落实“四个革命、一个合作”能源安全新战略,坚持系统观念、分类施策、多元消纳、市场引导、安全为基、创新驱动,完善新能源消纳举措,优化系统调控,促进新能源在大规模开发的同时实现高质量消纳。
到2030年,协同高效的多层次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基本建立,持续保障新能源顺利接网、多元利用、高效运行,新增用电量需求主要由新增新能源发电满足。新型电力系统适配能力显著增强,系统调节能力大幅提升,电力市场促进新能源消纳的机制更加健全,跨省跨区新能源交易更加顺畅,满足全国每年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合理消纳需求,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。
到2035年,适配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基本建成,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进一步完善,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在新能源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作用,新能源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、高效消纳,支撑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。
《意见》明确,分类引导新能源开发与消纳,大力推动新能源消纳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,增强新型电力系统对新能源适配能力,完善促进新能源消纳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,强化新能源消纳技术创新支撑,优化新能源消纳管理机制、明确责任分工、强化监测监管与目标执行等保障措施。
(责任编辑 丁彦)











